联系我们
电话:0532-88959937
内务检查条例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9日 00:00

内务检查条例

为配合新学期军事养成教育积分量化制度,实行以下内务检查制度

一、宿舍内部整体要求:

1、 室内整体美观,无异味;

2、 桌面整洁,水杯、凳子、暖瓶摆放整齐;

3、 地面整洁,无垃圾,无积水,无杂物;

4、 暖气片和阳台上无杂物,无灰尘;

5、 上课时间,宿舍不得有睡觉现象,有生病者要出具医生证明或教师批条,否则为不及格宿舍;

6、 不配合检查卫生的宿舍(如态度恶劣者、敲门不开者、私自换锁者等)为不及格宿舍,并在报表上标明原因;

二、个人要求:

1、 书架上的书统一竖着放,由大到小、由高到低,书架上除了书和字典以外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2、 被子叠成军被统一按靠近窗户的一边放置,铺面平整,除了军被、枕头以外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有两床被子不叠者为不及格宿舍;

3、 床底的鞋子摆放整齐,鞋跟朝外,洗漱用品放在盆子内,盆子放在盆架上。

三、寝室违禁物品

违禁物品主要是:热得快、电磁炉、电锅、电水壶等,发现一件取消评优资格,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四、备注:

1、内务检查条例具体到个人,若个人的内务出现问题,则对个人进行扣分,宿舍被评为不合格宿舍的,则对全宿舍人员进行扣分,分数并入早操量化制度,具体扣分详情见军事养成教育积分量化制度。

2、内务等级由好到坏共分为优(>=90)、良(90-80)、中(80-70)、及格(70-60)、差(<60 )

学生处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