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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4日 21:22

各学院、校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营造全校师生关心国防、尊崇军人浓厚氛围,根据青岛市通知精神,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度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学习宣传活动,激励引导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不褪色、退伍不退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深刻践行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工作要求,深度挖掘我校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典型,真正将优秀典型遴选出来、宣传出去,营造致敬“优秀”、学习“优秀”的舆论氛围,形成人人争当“优秀”的社会风尚,激励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忘初心、永葆本色,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让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二、推荐范围、条件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在校就读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推荐条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3.品学兼优,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在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4.传承和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退役不褪色,听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无私奉献;

5.关心国防,在国防教育实践中发挥骨干力量,为在校大学生献身国防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推荐名额:各学院校区根据实际情况向学校武装部推荐,我校向青岛市推荐5名候选人。全市发布10名2023年度“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全市初审后约有20人进入复审,被聘为“青岛市退役大学生士兵宣讲员”。

三、活动安排

(一)广泛发动。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发动,积极动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参与热情,深入挖掘和推荐典型模范和先进事迹,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二)组织推荐。推荐材料包括:

1.《“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推荐表》;

2.本人2000字左右事迹资料;

3.本人近期蓝底正面二寸免冠照片;

4.体现本人先进事迹的照片(大小在1M以上,JPG格式)。请各单位将推荐人的事迹材料和《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同其他材料的电子版于5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wenzengyin@163.com或通过企业微信直接发给闻增银。学校经过评选后,于5月10日、11日在学校国防教育网站通知栏进行公示,评选出的5名候选人的《推荐表》的纸质版在5月10日,送至国防教育科,四方校区一政302,崂山校区综合楼2008。

(三)进行发布。学校武装部根据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定,择优评选出5名优秀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确定为推荐的5名候选人,报青岛市。市退役军人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青岛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共青团青岛市委成立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综合全市推荐情况,确定初选名单。进入初选名单的候选人,将进入复审环节,要求候选人围绕自身军队服役经历和退役后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集中展示和总结汇报,根据综合表现情况,确定10名“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将于6月发布结果。

(四)学习宣传。各单位利用宣传栏、广播等主流媒体和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对“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先进事迹进行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组织巡回宣讲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大学生士兵学习先进、争当典型。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部署,按照深入挖掘典型、遴选推荐报送、广泛宣传报道、组织巡回宣讲等环节精心组织实施。

(二)严格审核把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推荐对象的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确保事迹过硬,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杜绝“带病”推荐。

(三)强化舆论引导。统筹做好“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宣传学习活动,充分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和平台,大力传播退役军人群体的正能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青岛市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推荐表(正反面打印)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