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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山东省大学生“军魂”教育微视频、摄影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4日 14:30

各学院、高密校区:

    为深入扎实推进学生国防教育,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方法手段,不断增强国防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学生增强国防观念,激发爱国情怀、强国之愿和报国之志,强化大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山东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17年山东省大学生“军魂”教育微视频、摄影大赛活动。现将《2017年山东省大学生“军魂”教育微视频、摄影大赛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在校大学生参加比赛,请各学院将作品以学院为单位于2017年10月24日报武装部。

                                                                                   武装部

                                                                               2017年7月14日

附: 2017年山东省大学生“军魂”教育微视频、摄影大赛活动方案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山东师范大学

三、协办单位:山东省学校国防教育协会

四、参加对象:山东省各高校在校生

五、活动时间:2017年6月30日-10月31日

六、活动目的

积极探索运用新载体、新方法开展“军魂”教育,通过拍摄、制作微视频或者图片,颂扬身边为国防做贡献的先进典型,讴歌爱国爱军的感人事迹,让大学生增强国防观念,激发爱国情怀、强国之愿和报国之志,强化大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七、比赛要求

(一)参赛形式

省内各高校作品由学校统一报送,报送作品不多于3+3部,即三部微视频作品或者三组摄影作品。

(二)微视频作品要求

1.作品应围绕主题进行创作,内容充实、生动,重点突出,积极向上,有一定的思想深度。不得含有色情、暴力因素,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

2.作品画面清晰,播放流畅,不限拍摄设备。同一部作品的视频格式需分别转成MOV格式(H.264)和FLV格式(不超过300兆),用于网络观看和投票,像素均为高清(比例:1920×1080)。

3.所有作品均需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字幕。

4.参赛作品分类及时长要求:故事片、纪录片、动画片均限10分钟以内,公益片 1 分钟以内。

5.参赛人员要求:可以个人参赛,也可以团队参赛(参赛人员每组不超过五名)。

(三)摄影作品要求

1.突出本次大赛 “军魂”教育主题,体现大学生的全新创意和独特视角。

2.摄影作品每组不超过5张,每张图片需配150字以内说明,注明拍摄地点。

3.图片的格式要求:所有摄影作品以jpg文件格式提交,文件不大于10M,必须保留原始文件,原始文件要求800万像素以上。

4.摄影作品禁止合成,可以做对比度、亮度、饱和度等细节调整。彩色、黑白不限,风格不限。

(四)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参赛者应承担相应责任,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2.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八、评选及评奖办法

大赛聘请专业教师作为比赛的评审员对作品进行评选,产生优秀微视频及优秀摄影作品,并在所有参赛作品数量的20%以内,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和优秀奖若干名。

九、作品上报

各参赛单位请于2017年10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统一将参赛作品高清全片和报名表、单位汇总表以数据形式拷贝至光盘或 U盘,连同纸质版报名表寄送至活动办公室,过时不候。作品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参赛作品名称、出品单位、创作人员等信息,以报名表为准。

十、2017 年山东省大学生“军魂”教育微视频、摄影大赛报名表。

请将参赛作品高清全片和报名表、单位汇总表,压缩报送到631041281@qq.com邮箱。

  • 附件【摄影报名表.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