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军委批准,2013年以来四总部相继调整完善了大学生士兵提干考学、保送入学、士官选取、退役安置等政策制度。这是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军队调整改革总体部署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要深刻认识调整完善大学生士兵政策制度的重大意义,全面理解、系统把握相关政策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严格落实政策规定,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切实把大学生士兵工作抓得更加科学扎实有效。
一、深刻认识大学生士兵相关政策调整的重要意义
科学完善的政策制度,对保证工作有序运行、健康发展,更带长远性和根本性。这次大学生士兵相关政策制度调整,是适应我军现代化建设需要、拓展军民融合式培养军事人才路子的有效举措,对于鼓舞和激励大学生士兵扎根军营、建功立业,更好地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调整大学生士兵相关政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对大学生士兵成长进步的关心关爱。近年来,党中央、中央军委、胡锦涛和习主席对大学生士兵的成长进步高度重视、十分关心。习主席站在军队长远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亲自筹划、亲自推动大学生士兵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军委、总部先后出台了10余项大学生士兵征召入伍、教育管理和培养使用的政策制度,极大调动了大学生士兵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的积极性。根据习主席指示要求,2013年以来,总部重点围绕提干、考学、转改士官和退役安置等涉及大学生士兵切身利益、上下高度关注的政策制度,逐步进行了调整完善,使政策制度更加具体明确、更加符合大学生士兵成长发展规律。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重要建军治军理念,体现了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对大学生士兵的亲切关怀和深情厚爱。
(二)调整大学生士兵相关政策,是适应新时期军队兵员成分变化、进一步优化军事人才结构的现实需要。大批大学生应征入伍,为我军士兵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特别是经过部队系统的教育、严格的训练和重大任务的摔打,使他们既对军队有深厚的感情,又具备了过硬的政治素质、良好的思想作风和扎实的专业基础。这不仅极大提高了我军兵员整体素质,改善和优化了我军人才结构,同时也扩大了选拔基层干部和士官的基础。在坚持原有政策制度的基础上,这次重点对大学生士兵提干考学、选取士官等政策规定进行调整完善,对于源源不断地吸引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从源头上解决兵员素质特别是科学文化素质与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调整大学生士兵相关政策,是深化军队政策制度调整改革的重要举措。征召大批大学生入伍,是党中央、习主席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着眼国家和军队建设发展形势作出的战略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军的大事好事。2009年以来,军委、总部积极适应军队建设发展的新形势,出台了大学生士兵在征召、管理、培养、使用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优秀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选取士官、退役安置等制度,对于吸引更多地方大学生参军入伍、激发大学生士兵立足军营成长成才,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自2013年来大学生士兵政策制度的调整,主要是认真总结近年来执行相关政策制度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充、修正和完善,使大学生士兵政策制度实现整体衔接、系统配套,更加科学、合理、可行,从而进一步形成符合国家人才培养政策、体现军队人才需求特点、兼顾大学生士兵成才意愿的政策制度体系。
(四)调整大学生士兵相关政策,对于进一步增强部队吸引力、提高战斗力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大学生携笔从戎、投身军旅,充分体现了他们报效国家、献身国防的坚定信念。他们大都有立志军营成长成才的强烈愿望,希望能在部队入党、考学、提干、转士官,更好地为部队建设事业贡献力量、实现人生价值。2013年大学生士兵政策制度的调整,更加具体地规范了大学生士兵提干、考学、保送入学的条件和程序,明确了在士官选取、退役安置等方面的政策待遇,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好、维护好、保障好大学生士兵的切身利益;有利于调动高校大学生的参军热情,进一步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到部队、凝聚在军营;有利于增强广大大学生士兵从军报国的自豪感和荣誉感,激发他们扎根军营、建功立业的工作热情。
二、准确理解和把握大学生士兵相关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2013年大学生士兵相关政策调整,着眼国家和军队建设大局,围绕大学生士兵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把握大学生士兵与其他士兵的关系,使政策内容更加完善、程序更加科学、标准更加明确。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准确理解把握。
(一)提干政策。总参、总政、总后近期联合下发的《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对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的对象、条件、计划、考核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考虑到大学生士兵中三本学历占一定比例,特将大学生士兵提干的学历层次作了微调,把以往的二本学历门槛调整为以二本以上为主,把少量特别优秀的三本毕业生士兵也纳入提干范围。这样调整,既体现了科学文化素质与现实表现和实际能力的有效结合,又有利于扩大政策覆盖面、充分调动积极性。这次政策调整还充分借鉴国家公务员选拔办法,将军事职业能力考核作为重要选拔程序和环节予以充实,更有利于把现实表现好、能力素质强的优秀大学生士兵选拔出来。
(二)考学政策。大学生士兵能不能考军校,是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考虑到三本以上大学毕业生士兵已经接受完整的本科学历教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般不再重复进行高等教育,不宜纳入考学范围。在校生士兵报考军校,执行普通士兵考学有关政策,年龄放宽1岁。刚刚出台的《暂行办法》还规定,大专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安排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这主要是考虑到大专毕业生士兵过去同高中生士兵一起参加考学培训,如果仍参加大专层次招生,有个重复接受高等教育问题,安排2年专升本培训,既节约了培训资源,也符合大专毕业生士兵的实际。
(三)保送入学政策。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士兵,都可以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选拔。《暂行办法》专门对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作了明确规定: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这一政策主要是考虑大学毕业生士兵入伍年龄较大的实际,适当体现政策倾斜。
(四)选取士官政策。2010年6月颁发的《关于加强大学生士兵教育管理和培养使用的意见》和2013年7月新修订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对大学生士兵在优先选取士官、培养使用、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进行了细化完善。一是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士兵,根据个人意愿,首次选取士官实行“直通车”的办法直接选取;符合选取条件但编制岗位受限的,由上一级机关调整到编制岗位空缺的单位选取,必要时也可由大单位调整交流;大学生士官本人自愿长期服役且胜任本职、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可以服役满中级士官的最高服役年限(16年)。二是培养使用。符合士官选取、提干基本条件的大学生士兵,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后,由旅(团)级单位确定为培养对象,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经本人申请、组织推荐,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一年,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三是规范待遇。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参照从地方直招士官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
(五)退役优惠政策。近年来,在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上,国家和军队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大学生士兵退役后,除享受未参军入伍大学生就业的相关政策外,还享受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政策,并在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予以录取。为争取大学生士兵在退役安置上有更多的优惠政策,军委、总部正协调国家有关部门,明确大学生士兵退役后报考公务员的优惠政策。
三、切实增强大学生士兵从军报国的使命感责任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军队现代化建设
各级要以这次政策调整为契机,进一步搞好思想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大学生士兵自觉站在国家和军队建设全局的高度,坚持用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决策指示统一思想,切实把政策制度调整焕发出的热情,转化为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高标准完成好工作任务的自觉行动。
(一)深切感悟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关心厚爱,更加坚定自觉地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履行使命。要深刻领悟军委、总部进行政策调整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的深刻内涵,深刻认识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给大学生士兵成长成才提供了广阔舞台和难得历史机遇,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持久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要深刻感悟近年来党中央、习主席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大学生士兵健康成长上倾注的大量心血,充分认识军委、总部在关心大学生士兵成长进步上采取的一系列重要举措,更加自觉地爱党信党跟党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指挥。要深刻认识大学生士兵在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战略全局中的地位作用,努力提高推动部队建设科学发展、有效履行使命的能力素质,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
(二)正确对待利益调整,自觉服从服务于国家和军队建设大局。政策制度的调整,事关大学生士兵的切身利益。随着各项政策制度的落实,有的人提干、考学、选取士官,有的人退出现役、面临重新安置。这对每一名大学生士兵来说,都是一个严峻的人生考验。一方面,要充分认清政策制度调整,是习主席和军委着眼军队建设发展全局作出的决策,个人的进退去留,必须服从部队建设发展需要。作为一名士兵,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始终胸怀全局、顾全大局,自觉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以国防和军队建设为重,坚决听从部队安排、服从组织决定。另一方面,要具有当代革命军人应有的胸怀和觉悟,自觉处理好整体和局部、集体和个人的关系,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得失,防止盲目攀比。另外,这次政策制度调整中出台的一系列配套措施,都是尽可能从维护和保障大学生士兵切身利益出发筹划和推进的,要信任部队、信任组织,相信只要勤奋学习、提高素质,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就一定会成就一番事业、实现人生价值。
(三)不断激发献身国防、建功军营的巨大热情,为推动军队建设科学发展贡献力量。随着各项政策制度的调整完善,大学生士兵工作学习、成长进步的环境和条件将会越来越好,扎根军营、建功立业的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大学生士兵要以此为动力,不断强化从军报国的光荣感自豪感,进一步坚定安心军营、扎根军营、建功军营的信念,真正把献身国防、报效国家作为无悔追求。要不断增强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的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自觉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学习知识、增长才干、干好工作上,不断增强打仗所需、岗位急需、发展必需的素质能力,把自己摔打锤炼成合格的革命战士,以一流的工作业绩报答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关心厚爱。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大学生士兵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大学生士兵政策制度的调整,事关部队长远建设,涉及十几万士兵和军地多个部门,政治性、政策性和导向性都很强,部队上下十分关注。各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各项工作,真正把好事办好。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确保大学生士兵各项政策制度有效落实。要以对国家、社会和部队建设负责,对大学生士兵成长发展负责的态度,满腔热忱、认真细致地抓好各项政策制度的落实。各级党委要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精心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落实各项政策制度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各级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亲自过问亲自抓,加强具体指导。机关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军地协调,及时搞好政策对接,确保政策制度逐人逐项落实到位。
(二)明确工作思路、标准要求,不断提高落实大学生士兵相关政策制度的质量和水平。掌握政策的程度,直接影响和决定工作落实的力度。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习主席有关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军委、总部决策意图,深刻理解各项政策制度的实质,明确政策内涵和功能导向,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原则性。要严格执行政策制度,切实把好标准条件和质量要求,维护政策制度的严肃性。要认真落实程序规定,一个步骤不能省、一个环节不能漏、一点变通不能搞,切实实现靠机制选人、靠程序选人,真正把那些对党忠诚、热爱军队、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三)坚持统筹兼顾、整体谋划,努力调动全体士兵的积极性。这些年,虽然大学生士兵数量大幅增加,但士兵队伍的主体成分没有改变。推动部队建设科学发展、有效履行使命任务,需要全体官兵的团结奋斗和共同努力,不能因为强调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重要性,而忽视做好其他士兵的工作。各级在落实大学生士兵相关政策制度的同时,要注意考虑其他士兵的关切和感受,积极做好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在骨干选配、表彰奖励上,既要考虑学历因素,更要注重现实表现和实际能力。在日常管理上,要强化所有士兵依法履行兵役义务的观念,坚持一视同仁,不搞厚此薄彼。在平时工作中,要广泛开展互学、互帮、互教活动,注意发挥各类士兵的优长,引导他们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构建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
(四)做到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努力形成有利于推动大学生士兵工作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各项政策制度的宣传解读工作,向全体官兵讲清落实政策制度的程序、要求和实施进程,做到政策制度熟知、工作进度透明,公开公正、阳光操作。要强化法规意识,增强政策制度执行力,特别是提干工作十分敏感,必须坚持民主评议,严格标准程序,确保过程公开。要加强监督检查,坚持群众监督,提干推荐对象在师旅级单位公示,考核成绩在军区级单位公开,提干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各级还要定期对落实相关政策制度的各个环节跟踪检查,实行全过程监管,努力提高执行政策的公信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