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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征兵工作政策法规解读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2日 00:00

2015年征兵工作政策法规解读

参军入伍基本条件

1、男兵征集对象有哪些?

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尽量多征集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2015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大学生征集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刚被录取的大学新生四类。

2、男兵征集年龄要求有哪些?

男兵征集年龄为201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3、女兵征集对象有哪些?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4、女兵征集年龄要求有哪些?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5、征集的基本身体条件有哪些?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以下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外合格。

6、征兵对文身的要求有哪些?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文眉、文眼线、文唇,不合格。

7、征兵体格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征兵体格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外科、内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辅助检查、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8、征兵基本的政治要求有哪些?

征集的青年应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主要了解应征青年本人的现实表现、个人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有关情况等。

9、征兵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2015年度全市征兵工作大体安排:4、5月份,组织开展兵役登记;6、7月份,组织应征报名人员初检初审,并确定预征对象;8月份,组织预征对象体检和政治考核;9月份,审批定兵和起运新兵。

从2014年起,全国征兵网正式开通,适龄青年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全部通过网上进行(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

一、全国征兵网报名流程

具体操作:点击兵役登记(男),通过手机号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尔后进行兵役登记,根据系统提示完善相关个人信息。兵役登记完成后,返回首页,点击应征报名。

备注:(1)不能未经兵役登记就直接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报名完成后高中学历青年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将此表交至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学费补偿登记表》,如从学校所在地当兵,需将表交至学校武装部;如回原籍入伍,需将表交回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完成报名程序。(2)注册用户名和密码时,需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一个手机号码只能进行1次网上注册;二是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使用一次;三是校验码只有在一分钟内有效。手机号和身份证号码具有唯一性,并与学信网注册信息一致,请报名人员熟记注册号码和密码,如今年不能入伍,以后可以继续使用(包括个人登陆学信网)。

二、男青年报名应征的基本流程

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应征报名,并持《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经初检初审合格后,确定为预征对象;参加区(市)征兵办组织的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择优确定为预定兵对象。征兵期间,应征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实时查询掌握个人报名应征进展情况。

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参军入伍优惠政策之一:1、政治上有前途

一是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等。

二是可以报考军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分配计划。

高校新生即当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考入高校直接入伍可保留学籍,入伍一年半后可报考军校,如果考不上军校可以退役后复学,继续到地方上大学。

三是可以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四是可以优先选取士官。根据总部有关规定,对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即大专士兵服役2年后可直接选取为初级士官中士第一年(相当于服役第6年);本科士兵服役2年后可直接选取为初级士官中士第二年(相当于服役第7年)。

五是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参军入伍优惠政策之二:经济上得实惠

一是国家补偿资助入伍大学生学费。大学生入伍(含大学新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相当于免费上大学。国家对入伍大学生学费实行资助政策,即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国家退返学费(本专科最高不超过6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新生、在校生退伍后复学,国家给予学费资助。

二是军人津贴工资待遇大幅提升。义务兵服现役两年期间,第一、二年基本津贴分别为600、700元,有班长、副班长职务的,津贴分别增加80元、50元。士官服现役期间,初级士官下士工资约为3200元,初级士官中士工资约为4200元,中级士官上士工资约为5000元。(备注:不含特殊岗位津贴)。排长少尉军衔的工资约为5100元。

三是家庭优待、安置金标准提高。参军入伍后军人家庭享受优抚优待政策,各区(市)义务兵优待金按照城乡一体的原则,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进行发放,无“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等区参照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进行发放。(2014年各区(市)农村人均纯收入均在16000元以上,增长近20%),于翌年8月1日前发放到位。另,优待金根据当地人均收入,建立逐年递增机制。取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再增发30%。另外,对进西藏、新疆服役的按照优待金3倍、2倍标准发放。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军地分别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部队按照每年4500元标准发放,地方政府发放标准按照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对立功、高学历和进西藏服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其中,个人荣立一等功以上的增发50%,荣立三等功的增发10%;本科毕业生增发10%,大专毕业生增发5%;对进西藏的再增发总额的10%。

青岛市政府为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实行奖励政策:被评为优秀士兵奖励500元、立三等功奖励800元、立二等功奖励2000元、立一等功奖励5000元、获大军区荣誉称号奖励20000元、获中央军委荣誉称号奖励30000元。

青岛市将义务兵家庭纳入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范围,每年救助金最高可达5000元。

参军入伍优惠政策之三:退役后有优惠

(1)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要确保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2)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3)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4)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拿出5%的工作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之间公开竞争,由用人单位择优招录。

(5)对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和因战因公被评为5-8级伤残等级的退役士兵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重点安置。

(6)退役大学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免试报考成人本科。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士兵退役后报考普通高校本科,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

(7)大学在校生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8)退役大学生复学后,入伍经历可作为实习经历,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9)入伍高校应届毕业生服义务期满退出现役后就业,可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

(10)企业与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应当依法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企业招录退役士兵达到一定比例的,根据有关规定相应递减有关税费。

(11)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1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1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一年内可以选择在安置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承训机构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最短不少于三个月;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确有特殊原因当年不能报名参加培训的,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参加次年的短期技能培训。

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助或者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