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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大学生军事训练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0日 17:05

各学院、高密校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全民国防教育大纲》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大学生军事训练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1〕6号)精神,培养和增强大学生的国防意识,锻炼意志品质,提高军事技能,促进高校国防教育深入开展,山东省在聊城大学举办大学生军事训练营活动。我校武装部组织选拔参加此次大学生军事训练营,现将有关通知转发如下:

一、 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由我厅主办、山东省学生军训办公室协办、聊城大学承办。活动时间为11月7日至11日,具体活动日程参照《大学生军事训练营日程安排表》(见附件1).

二、参训人员

全省本科高校(不含独立学院)2016级学生,每校选派男生3人、女生2人、带队教师1人组成代表队。

三、活动内容

(一)武装越野。设置五公里越野赛道,着军装,携带枪支、背包。设团体赛,各参训队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每队最后一名队员成绩为该队成绩。

(二)战术动作。设置150米赛道,区分男女两组,从1.5米深壕沟出发,通过2米深(女1.7米)Z形壕沟、15米搬运弹药区、6米长绳索桥、6米长浪木、40米防化区(穿戴防毒面具)、8米长独木桥(桥下蛇形通过),10米低姿匍匐、10米侧身匍匐、15米冲刺的顺序进行。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选出不超过参赛队50%的队伍进入团体决赛。个人成绩前30名进入个人决赛。

(三)手榴弹投准。设地环靶(外环直径6米,内环直径3米),区分男女两组,男子组投弹点距离靶心30米,女子组投弹点距离靶心20米,每人使用手榴弹3枚。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选出不超过参赛队50%的队伍进入团体决赛。个人成绩前30名进入个人决赛。

(四)国防教育工作研讨。11月9日14:30分,各高校武装部长在聊城大学东湖宾馆一楼报告厅参加国防教育工作研讨。

四、奖项设置

(一)优胜奖。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和集体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控制在20%以内。

(二)精神文明奖。设精神文明代表队奖和精神文明个人奖,获奖比例控制在20%以内。

大学生军事训练营成绩做为年度国防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一)此次军事训练营是我省首次举办的大型国防教育活动,是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各单位要把参加训练营作为检验学生军事训练效果、增强学生国防观念、推进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积极选派优秀选手参加,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完成。

(二)各单位要做好参训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参加训练营前应组织参训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并征得参训学生及家长的书面同意,由学校负责为参训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参训学生须自行携带背包(被褥)及洗漱用品。各代表队及武装部长往返交通费由参训学校负责,其他费用由训练营统一安排。

附件:1.大学生军事训练营日程安排表

2.首届大学生军事训练营报名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16年9月30日